(2004年单选2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

admin2017-03-24  43

问题 (2004年单选2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

选项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D、人户抢劫的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263条规定了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8种情形:(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可见,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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