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7-06-13
33
问题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
B、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C、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
D、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答案
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K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薛某拖欠潘某借款5万元,潘某多次催要借款而薛某一直不给。在一次催要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薛某将潘某殴打致伤。区公安分局遂以薛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将薛某行政拘留10天。薛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薛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
以甲为代表的A小区居民因B民政局新建的办公大楼影响了其采光,将该民政局告到了C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民政局的建楼行为违法并对他们给予补偿。在C法院的调解下,居民和民政局就补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书。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的哪个组合是关于行政行为确定力的正确理解?()①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行政行为②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③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④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甲开一服装店,乙一伙人到店里拿了衣服不给钱就想走,甲与其讲理,遭到乙一伙人的暴打,邻居丙急忙跑到市场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干警称还未到上班时间,上班再说。结果甲被打伤,服装店给砸了。随后,该派出所干警赶来,对乙一伙人进行了处理。该派出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国公民在乙国将丙国公民杀死后逃入丁国,现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将其引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全胃人大的表述,错误的是: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日本乙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提交给设在中国的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了纠纷,中国甲公司声称货物质量不合格,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驳回中国公司的请求,同时裁决
随机试题
分权的缺点是()
临床牙冠是指
接地是防静电危害的最基本措施,防静电接地电阻原则上不得超过IM可,但出于检测方便等考虑,规程要求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下列关于变额寿险的叙述错误的是( )。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有权对统计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并有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关有()。
某单位招录了10名新员工,按其应聘成绩排名1到10,并用10个连续的四位自然数依次作为他们的工号。凑巧的是每个人的工号都能被他们的成绩排名整除,问排名第三的员工工号所有数字之和是多少?()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义务教育地理课程分为四大部分: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乡土地理。”谈谈你对这一规定的理解。
文艺复兴早期所应用的科学知识主要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管理在市场中引入的新的治疗药剂,因此它在提高美国人的健康保健方面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那些在学校里、政府研究团体内的人的职责是从事长期的研究,以图发现新的治疗药剂,并对它们进行临床验证。而使实验室里的新发现比较容易地转移到市场上
BalancingCollegeLifeandAcademics1.ControlYourSchedule;Don’tLetYourScheduleControlYouOrganizationandtimem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