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生上课讲话,女教师十分生气,遂命令班级纪律委员抽了讲话学生20个耳光。试从教师的义务角度分析该老师的行为。

admin2013-06-03  44

问题 一小学生上课讲话,女教师十分生气,遂命令班级纪律委员抽了讲话学生20个耳光。试从教师的义务角度分析该老师的行为。

选项

答案该教师没有履行爱护尊重学生的义务。《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帮助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另外,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看,该老师也没有做到关爱学生。对于教师的这种行为,《教师法》明确规定“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或者是品德不良的教师.应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该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影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构成对学生人格权的侵犯.是极其恶劣的,应给予停职处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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