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i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为( )万元。
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i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为( )万元。
admin
2021-05-27
46
问题
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09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i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为( )万元。
选项
A、200
B、250
C、300
D、500
答案
A
解析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冈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本案例中甲因乙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2×100=200(万元),因此,选项A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J2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施工单位为使施工作业方便,将雇佣来的部分农民工安排在一间没有竣工的楼房里作集体宿舍。杨某夜间起来上厕所,掉进一个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基坑中,造成腿部受伤,花去医疗费3000元。杨某多次找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索赔,双方都互相推诿。
自然人和法人是( )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不同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揽的工程范围有()。
当事人之间通过订立合同设立的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称为( )。在某建设项目施工中形成的下列债权中,不属于合同之债的是(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下列关于上述案件的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的有( )。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根据上述场景,此时应当认定( )。下列关于合同“标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下列有关仲裁的事项中,不属于《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是()。
在民事诉讼中,当存在()情况时,证人可以不出庭,采用其他方式作证。
随机试题
Asweknow,whatmakesagoodfriendispresence.Agoodfriendisthereforyouwhenyou【C1】________him.【C2】________it’shelpi
(2018年聊城冠县)一个人最早接受的教育是家庭教育,第一批教育者是父母,家庭的生活环境和父母的言行举止从小就对孩子产生深远影响。这说明家庭教育的特点是()
周某故意伤害孙某一案,在法庭开庭审理前,孙某的诉讼代理人王某为了了解案情,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徐某去酒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情,开庭审理时,周某以此为由申请徐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周某的申请。周某以王某请徐某吃饭为由申请徐某回避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A.UDPGAB.甘氨酸C.胆红素D.胆素原胆红素代谢的终产物
二尖瓣关闭不全的心脏体征有
肝硬化失代偿期诊断主要依据是
设f(x)在(一a,a)是连续的偶函数,且当0<x<a时,f(x)<f(0),则有结论()。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后必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儿童少年关节活动幅度大、柔韧性好,不易发生韧带的扭伤。()
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文明中,经学始终是中国学术中最重要的学科门类之一,这是不争的事实。经学是以儒家经典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最早是“五经”,唐为“九经”,到宋朝增益为“十三经”。经学研究有自己的话语体系,两汉有师法、家法,古文、今文;其后有笺注、正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