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逾四年。经申请,法院对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子乙与甲妻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将甲的财产分割,转归各自所有。乙又将分得的一条项链赠送给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但不久两人又离婚。在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将放在原家中的一台冰箱(系婚前财产

admin2022-09-19  28

问题 公民甲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逾四年。经申请,法院对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子乙与甲妻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将甲的财产分割,转归各自所有。乙又将分得的一条项链赠送给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但不久两人又离婚。在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将放在原家中的一台冰箱(系婚前财产,现已为继承人所得)卖与丁。不久,甲回到原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研]
    请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乙之女友对甲是否有义务返还项链?为什么?

选项

答案乙之女友对甲没有义务返还项链。 理由:按《民法典》规定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乙的女友并不是因《民法典》规定取得的项链,对甲而言,他只能请求乙给予适当补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7E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