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admin2022-10-18  14

问题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选项 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
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
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
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

答案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乙承担,而不应由甲承担。丙受领甲给予的电脑,应属于不当得利,丙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甲。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照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的,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中,甲受到的损失(1万元)小于丙受益(1.1万元),而丙为善意(因其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故甲只能以损失(1万元)为准请求丙返还。故选A项。丙已将电脑卖出,而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排除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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