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与赵丽与2007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王海与赵丽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0年6月王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赵丽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赵丽在2010年王海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

admin2016-01-15  30

问题 王海与赵丽与2007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王海与赵丽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0年6月王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赵丽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赵丽在2010年王海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王海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赵丽为失踪人
B、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C、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赵丽失踪人
D、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赵丽送达诉讼文书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就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适用公告送达。宣告公民失踪,应适用特别程序,不得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同时宣告公民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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