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2016-04-18  46

问题 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B、不准许,因为这是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纵容
C、原则上不准许,但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D、不准许,因违背监督行政机关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

答案A,C

解析 《行诉解释》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行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综上所述,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补充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准许,但有以下两个例外情形:(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2)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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