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该地A区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A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告知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甲一审被B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甲对该判决提起上诉。C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
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该地A区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A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告知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甲一审被B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甲对该判决提起上诉。C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
admin
2014-10-15
28
问题
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该地A区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A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告知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甲一审被B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甲对该判决提起上诉。C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之后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并将该案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后认为该案的一审和二审的审判程序都不合法,有必要将该案发回重审,则应当将该案直接发回给下列哪个法院?( )
选项
A、A区基层人民法院
B、B市中级人民法院
C、C省高级人民法院
D、与C省相邻的D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
B
解析
《刑诉解释》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AD项都不是本案的原审法院,故错误。C省高级人民法院虽然是本案的二审法院,并且在二审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的事实,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对该案进行重新审判。但是由于本案的一审也存在程序违法的事实,如果将该案直接发给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由于被告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不再能够提出上诉,则被告人事实上仍然只享有一次公正的审判。因此为了保证该案的被告人真正得到至少两次公正的审判,该案只能直接发回给一审的B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故B项正确,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m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
化工厂拒不履行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某甲与某乙系美国某跨国公司在中国北京所设子公司的业务主管。1999年9月,二人因业务需要一同去加拿大出差,某甲在加拿大驾车不慎冲出公路,撞到一墙上,致使某乙严重受伤。回北京后,二人就伤害赔偿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对此,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电脑,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的途径很容易取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基本范畴,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同时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下列哪些现象不是司法公正所要求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下列各种情形,哪些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对此案应当如何报请复核?
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卷一/2011年第14题)
王某和牛某离婚诉讼一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了长期的细致耐心的调解,直到双方当事人都达成和好的调解协议后方才结案,并将制作好的调解书送达双方的单位。王某在送达之后反悔,不愿意签字,法院于是进行了留置送达。本案中违反法律的地方有:()
随机试题
对鉴别心源性哮喘和支气管性哮喘最有价值的症状是
普济消毒饮中配伍升麻、柴胡的用意是
《精神药品公约》属于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有135人参加某单位的招聘,31人有英语证书和普通话证书,37人有英语证书和计算机证书,16人有普通话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其中一部分人有三种证书,而一部分人则只有一种证书。该单位要求必须至少有两种上述证书的应聘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问至少有多少人不能参加面试?
1985年,万寿寺被辟为“北京艺术博物馆”以收藏明清文物为主。()
[*]
若执行下面列出的操作,哪一项操作不能成功执行?
Whendidthemanrequestthelist?
Hi,I’mBrianSmith.NowI’ll【11】someideaswithyouforusingakindofnewsoftware.Thesoftwareisdesignedandmadeby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