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胁从犯的特征、认定及处罚原则。

admin2016-06-12  37

问题 简述胁从犯的特征、认定及处罚原则。

选项

答案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胁从犯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为人因为受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胁迫,是指以剥夺生命、损害健康、揭发隐私、毁损财物等对行为人进行精神上的强制。 ②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可以是犯罪的实行行为、帮助行、教唆行为。 ③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 在认定胁从犯时,应注意: (1)注意区分胁从犯与紧急避险。在司法实践中,有时行为人所受到的胁迫是一种直接威胁到本人或者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安全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为了保护较大的利益而被迫实施损害较小利益的行为,则应认定为紧急避险,而不能按胁从犯处理。 (2)注意胁从犯的转化问题。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人虽然第一次犯罪是被胁迫参加的,但一旦参加犯罪后,则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在以后的共同犯罪中积极卖力、冲锋陷阵,乃至成为犯罪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对于这一类犯罪分子,不能因为其第一次犯罪是被胁迫而实施的,就将其按胁从犯处理,而应按主犯处理,属于由胁从犯转化而成的主犯。 对于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8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规定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因为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主观上并不太愿意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小于从犯的作用,因此,对胁从犯的处罚应宽于对从犯的处罚。至于对具体案件中的胁从犯是适用减轻处罚还是适用免除处罚,应根据犯罪人受胁迫的程度、被胁迫所实施的犯罪的性质以及其行为对危害结果所起作用的大小等情况综合诸多因素来决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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