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王某从李某处购人李某所有的小汽车一辆,双方签订了购车协议,约定价格为3万元,车款一次性付清。王某当日取走汽车,并付清全款,但双方尚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王某受领该车后,将车辆开至甲汽车修理店,在该店购买了车载空调,并将车留下由该店负责

admin2013-07-18  45

问题   2013年2月1日,王某从李某处购人李某所有的小汽车一辆,双方签订了购车协议,约定价格为3万元,车款一次性付清。王某当日取走汽车,并付清全款,但双方尚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王某受领该车后,将车辆开至甲汽车修理店,在该店购买了车载空调,并将车留下由该店负责安装。王某离开后,李某骗过甲汽车修理店工人,将该车开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并售予不知情的刘某,刘某一次性付款后当即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约定车辆先不交付,由李某负责安置车载空调后再交付。事成,李某将车送回甲汽车修理店,继续安装空调。三天后,王某从甲汽车修理店将已经装好空调的车辆取走;当晚8时许,王某驾车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该车全部烧毁,造成直接损失4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空调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当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操作不当是引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能否以自己为登记的车辆所有权人为由,要求甲汽车修理店向其支付相关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刘某无权以自己为登记的车辆所有权人为由,要求甲汽车修理店向其支付相关赔偿金。根据规定,出卖人就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李某将同一小汽车交付给王某,又为刘某办理了登记手续,应当将王某界定为小汽车的所有权人,王某有权要求刘某变更车辆登记,相应地,刘某亦无权主张自己为所有权人,要求甲修理店向其支付赔偿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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