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泥厂与一建筑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由水泥厂向建筑公司提供一批水泥,合同约定供货日期前水泥厂所在地发生地震,水泥厂也未将地震之事告知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多次催促交货,水泥厂未交货。在合同约定期限日后一个多月,水泥大厂才发货并致函告知建筑公司因

admin2013-05-23  32

问题 一水泥厂与一建筑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由水泥厂向建筑公司提供一批水泥,合同约定供货日期前水泥厂所在地发生地震,水泥厂也未将地震之事告知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多次催促交货,水泥厂未交货。在合同约定期限日后一个多月,水泥大厂才发货并致函告知建筑公司因地震而致迟延交货之事实,建筑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扣罚工程款1.5万元。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水泥厂因不可抗力而延迟交货,对建筑公司被扣罚的1.5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水泥厂因不可抗力而延迟交货,对建筑公司被扣罚的1.5万元承担赔偿责任
C、水泥厂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建筑公司1.5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水泥厂未能及时通知建筑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承担建筑公司赔偿1.5万元的损失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及时通知对方,是当事人的首要义务,目的在于避免给对方造成重大的损失,如果当事人通知不及时,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扩大,则对扩大的损失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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