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县公安局在侦查中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符合逮捕条件,应当予以逮捕,执行逮捕措施后,又发现刘某可能被判处管制,因此又认为不应当逮捕。公安局应当怎么办?
某县公安局在侦查中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符合逮捕条件,应当予以逮捕,执行逮捕措施后,又发现刘某可能被判处管制,因此又认为不应当逮捕。公安局应当怎么办?
admin
2013-02-20
41
问题
某县公安局在侦查中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符合逮捕条件,应当予以逮捕,执行逮捕措施后,又发现刘某可能被判处管制,因此又认为不应当逮捕。公安局应当怎么办?
选项
A、公安局要求逮捕刘某时无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撤销逮捕时需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B、公安局要求逮捕刘某时无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逮捕时也无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C、公安局要求逮捕刘某时需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逮捕时无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D、公安局要求逮捕刘某时需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逮捕时也需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答案
4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66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7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O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为购买出租车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并以该出租车设定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在春节期间,因下雪路滑,王某不慎出了车祸,乘客受伤,车辆也遭受严重损失,由乙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5000元。由于车辆受损,无法营运,王某不但无力偿还已到期的贷款,而且连支付修理费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张某、王某与李某的亏损分担比例是:()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1: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
如果乙公司对外负债100余万元无力偿还,而该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甲公司对此债务的责任应如何判定?()如果王某代表丙公司作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成宏公司连续6年没有分红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关于成宏公司分立时所召开之股东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行为中,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是哪一选项?
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是哪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这一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试算平衡
我国最常见的贫血类型是
膨胀土遇水膨胀的主要原因为下列哪个选项?()
36岁的女工王某最近失业,丈夫怨其无能,两人经常吵架。王某感到烦恼常与邻居发生纠纷,为此求助于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可能为其提供的服务包括()。
在英国的教育中,要求孩子尊重的对象不仅局限于家人和朋友,还包括对所有生命都有爱心和责任感。喜爱小动物是孩子的天性,把珍惜和爱护小动物作为切人口,教导孩子珍爱生命是英国幼儿园、小学普遍采取的方式。此外,英国一些野生动物园组织或者救护中心也跟中小学有合作,经常
Aman’s______isbestwhenhecanforgethimselfandanyreputationhemayhaverequiredandcanconcentratewhollyonmakingt
Theelephantisthebiggestfour-leggedanimalintheworld.Itisalso,perhaps,thegentlest,butnot【41】.Elephants【42】f
______feltthatsocietyforcedtoomanyrulesonpeopleandkeptthemfromlivingafull,naturallife.Hisforcefulwritingon
Thefunctionthatbroadbandtechnologyhasonthenewdigitaleconomyis______.Withthebroadbandtechnologycompaniescanhav
A、hermother.B、anactress.C、herroommate.D、herclassmate.D此题考查听特定信息的能力,而且所听即所得。对应答案句aclassmatetoldmeaboutanexcell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