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行政处罚的行政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行政处罚的行政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7-03
36
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的行政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B、行政机关应该在举行听证的5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C、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除外
D、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答案
8
解析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在行政机
关作出将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非对所有的行政处罚都有权要求听证。故A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2项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口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因此B项是错误的。
该法第42条第1款第3项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根据这一规定,听证公开举行是一般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而不公开举行听证只有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当事人申请不能成为听证不公开举行的法定理由。故C项错误。
D项考查听证笔录的效力问题。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由行政机关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处罚理由以及使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听证的实质在于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查清事实,以保证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实体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而,经严格法定程序举行听证的笔录,是行政机关进行处罚的依据。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I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和经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股市临近收市时,通过3个个人账户,进行连续交易,却不转让证券所有权,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20%,关于该公司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何种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是()。
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乙发现后,欲据为已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居住在美国纽约的美籍华人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扬离婚。此案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李老汉因房屋租赁纠纷将房客王某告上法庭,案件立案后法院通知李老汉预交150元的诉讼费。李老汉提出申请减免诉讼费,结果法院认为李老汉虽然是孤寡老人,可是在京城有两处房产出租,生活并不困难,遂驳回了李老汉的申请。李老汉坚持不交诉讼费用,却依然开始准备证据出庭
A区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个民事案件中,碰到一系列的难题,关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形成了许多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0—卷一—33,单)
随机试题
在Word中,要输入汉字,插入点指示输入文本将出现的位置,插入点从()移动。
现代企业意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但是头疼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留住人才。以下的方法中,你认为最有效的是()
患者,男,52岁,时值初秋,症见头痛身热,干咳无痰,气逆而喘,咽喉干燥,鼻燥,胸胁满痛,心烦口渴,舌干无苔,脉虚大而数者。治宜选用
价值工程研究对象的功能中,按用户的需求分类分不符合用户要求的功能属于()。
以下哪些可作为假设检验中的原假设H0________。
下列关于PM2.5的说法,正确的有()。
市民到窗口办理业务,因为现金不够,差20元,就要求办公人员小王垫付,小王以规章流程不符为由不同意,之后与市民发生争吵。如果你是小王的同事,你会怎么处理?
毛泽东强调: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这包括()。
阅读以下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5,将解答填入答题纸对应的解答栏内。说明在一台计算机上安装完成Windows2000服务器及相应的服务组件。
Nooneshouldbeforcedtowearauniformunderanycircumstance.Uniformsaredemandingtothehumanspiritandtotallyunnec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