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律师在一宗民事案件中,因故与原告邓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季某委托贺律师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贺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09-11-23  22

问题 贺律师在一宗民事案件中,因故与原告邓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季某委托贺律师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贺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邓某做出书面同意后,贺律师可以接受季某的委托
B、在征得邓某口头同意后,可以接受季某的委托
C、无须征得邓某的同意,可以直接接受季某的委托
D、因法律无明文规定,由贺律师自行决定

答案A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81条规定:“曾经在前一法律事务中代理一方法律事务的律师,即使在解除或终止代理关系后,亦不能再接受与前任委托人具有利益冲突的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同法律事务,除非前任委托人做出书面同意。”“与前任委托人具有利益冲突的相对方”应当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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