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以下哪些条件限制( )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以下哪些条件限制( )
admin
2018-08-09
42
问题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以下哪些条件限制( )
选项
A、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B、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C、收养人无子女
D、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岁以上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但是,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岁以上;(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4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甲8岁的时候,母亲去世,甲由其父亲抚养。某日在课堂上甲与同桌乙发生争执,两人打了起来,授课老师丙由于玩手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最终甲把乙打成轻伤,花去医药费若干。对乙的损失()
下列关于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
【案情】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陈某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
在共同犯罪中,一人中止,他人也中止。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试分析该条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下列几种说法中,对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继承方式的效力判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精神疲惫,自汗乏力,面色淡白B.身热,面赤,口渴C.畏寒肢冷,心痛,面色白或面唇青紫D.五心烦热,午后潮热心火亢盛证的常见表现有
关于肌无力综合征的阐述哪项是错误的
A.第一心音增强B.第一心音减弱C.第二心音增强D.第一、第二心音均增强E.第一、第二心音均减弱应用强心剂
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有
某房间为6m×12m,装有6盏150W白炽灯,每只光通量为2090lm,利用系数KL=0.43,减光系数Kj=0.75,悬挂高度为H=3.5m,工作面高度为0.8m,试计算水平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
本工程东临骆宾王公园,北靠康园路,南临工人西路商业用房,西靠北门街,建筑总面积86167m2,地下面积13993m2;包括1#~5#楼5个单体,1#~3#为17层,4#、5#为22层。地下室为连通,4个防火分区。地下室为停车库,地上一层沿街为商铺,内院考虑
下列关于永续预算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1)方程x2-7x+12=0的根的集合(2)抛物线y=x2与直线x—y=0交点的集合(3)集合{x||x-1|≤5的整数}
【26】【29】
InterculturalCommunicationProblemsandSolutionsI.InterculturalCommunicationProblemsA.Stereotyping—Definition:asel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