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3年5月18日齐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动教养,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2003年9月冯某拟向法院提出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出( )。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3年5月18日齐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动教养,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2003年9月冯某拟向法院提出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出( )。
admin
2013-10-23
41
问题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3年5月18日齐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动教养,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2003年9月冯某拟向法院提出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出( )。
选项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23条的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x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甲在某商场看中一套沙发。因所带的钱不够,遂与商场约定,先预付500元,待第二天付清余款后取货。双方在选定的沙发上作了记号。当晚,商场失火,该沙发也被烧毁。商场要求甲付清余款,遭到甲的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张某将其私有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届满之前,张某又将房屋出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王某要求李某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居住。王某的要求()。
任免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权力属于()。
原告李萍、龚念因与被告广东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月花公司)发生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两原告带领8岁的儿子龚硕皓前去被告经营的五月花餐厅就餐,被被告的礼仪小姐安排在一间包房的外边就座。这间包房内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一位12岁女孩在养母的陪同下就诊。女孩表现安静,但不与医生有目光接触。养母诉:“她存在交友困难并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也难以从全局看待所面临的问题,并经常迷失于所分配的任务的细节,她在人际互动中表现笨拙,但能清晰地发音并且写字很好”。她能告诉你根据一个草图来
用来检查早接触点的方法不包括
A.天冬B.山麦冬C.麦冬D.百部E.射干呈长纺锤形,表面黄白色至淡黄棕色,质硬或柔润,有黏性,断面角质样,中柱黄白色的药材是()。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被告人黎某在处理西盖村砖厂盗窃电一案过程中(盗窃金额3万元),徇私舞弊,只对西盖村砖厂进行追缴电费和缴纳违约金方式给予处理。而不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所有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均应预测的影响时期是()。
关闭浏览器。
给定程序MODI1.C中函数fun的功能是:应用递归算法求形参a的平方根。求平方根的迭代公式如下:例如,a为2时,平方根值为:1.414214。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它能得出正确结果。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得增行或删
Themostobviouspurposeofadvertisingistoinformtheconsumerofavailableproductsorservices.Thesecond【C1】______istos
TodayIwouldliketotellyouabouttheeffectsofoldageonhealth.Actuallytodayalotof【C1】______havetakenplacei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