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admin2012-03-29  27

问题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    )情形下应当受理。

选项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答案C

解析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要求债权必须到期,起诉次债务人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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