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74题,多选)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74题,多选)
admin
2019-11-14
14
问题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74题,多选)
选项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最高法解释》第46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故A、C正确、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第108条规定:“……(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乙的伯父并非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权代行乙的控告权,故B错误。本题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t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21题,单选)
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21题,单选)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请回答第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年卷一52题,多选)
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法院认定该合
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14题,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2012年卷一10题,单选)
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年卷二99题,不定项)
随机试题
________,耳中明月珠。
大骨节病手部X线阳性率与实际符合程度大约是
药物性皮炎风热证的用方是药物性皮炎气阴两伤证的用方是
肌内注射时,护士为患者采取哪种姿势可以使臀部肌肉放松
根据预警控制的目标和管理思想,当企业生产活动处于危险状态,日常监控活动已无法有效扭转危险状态发展时,企业应该采取的特殊性质的管理措施是()。
英译汉:“quartz lumps; rosin; kerosene”,正确的翻译为:( )。
对上市公司进行区位分析,就是将上市公司的价值分析与区位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以便分析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确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
陕西自古帝王都。从周灭商起,在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历史上共有十几个朝代建都于陕西。下列各朝代中,在此建立过都城的有()。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