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父向其子王某提起追索赡养费的诉讼,经法院传票传唤,在开庭时王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09-09-27  37

问题 王父向其子王某提起追索赡养费的诉讼,经法院传票传唤,在开庭时王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对王某进行拘传
B、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诉讼中止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可见,王某虽然符合适用拘传的必需到庭的被告,但是本案不符合两次传票传唤的程序要求,A、B错误;因为本案不符合《民诉法》第136条关于诉讼中止的规定,排除D项,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s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