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2013年卷二第76题)

admin2014-11-19  31

问题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2013年卷二第76题)

选项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答案B,C

解析 合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合法行政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职权合法。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即行政活动必须有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的活动逻辑与公民个体活动逻辑不同,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律无授权则为禁止”,而对于公民个体而言,“法律无禁止即为自由”,这一点对于强制性、命令性的行政行为尤其重要;(2)内容合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诸项内容进行,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3)程序合法。这一点又体现出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体的不同。对于公民个体而言,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只要没有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均可自由选择行为程序;但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规则。
    合法行政原则的考察通常就是直接考察《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具体规定。只有符合上述法律规范中有关职权、内容和程序的具体规定,才符合合法行政要求。《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因此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选项B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因此选项C违反了《行政强制法》。
    《行政许可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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