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9年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向希望小学捐赠了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公允价值(不含税)120万元,成本100万元,企业只将成本计入营业外支出,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09年应纳企业

admin2010-06-25  37

问题 某企业2009年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向希望小学捐赠了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公允价值(不含税)120万元,成本100万元,企业只将成本计入营业外支出,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0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选项 A、101.1     
B、110.1
C、96.67     
D、96.61

答案D

解析 益性捐赠根据会计利润的12%计算捐赠的限额。但要考虑视同销售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实际捐赠支出=100+120×17%=120.4(万元)
   正确的会计利润=300-120×17%=279.6(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279.6×12%=33.55(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33.55万元。
   视同销售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120-100=20(万元)
   该企业200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79.6+120.4-33.55+20)×25%=96.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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