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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5-09-16
32
问题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受乙的要求购买台式机租给乙做编程,使用过程中,乙发现台式机显卡有瑕疵,影响正常使用,则甲应当承担责任
B、承租人甲根据出租人乙给出的专业性建议选择租赁物的,如果租赁物出现瑕疵,乙应当承担责任
C、出租人甲直接要求承租人乙适用他事先购买好的租赁物的,如果租赁物有瑕疵,甲承担责任
D、出租人甲因承租人乙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经催告后仍不支付而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答案
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没有交代承租人乙依赖出租人甲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甲干预选择租赁物,甲不承担责任。故A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且出租人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承租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出租人在承租人选择出卖人、租赁物时,对租赁物的选定起决定作用的;(二)出租人干预或者要求承租人按照出租人意愿选择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三)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承租人主张其系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对上述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故C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三)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四)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本解释第22条规定:“出租人依照本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的,损失赔偿范围还应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是“应当”,不是“可以”,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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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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