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担保法与物权法的适用关系。

admin2016-06-13  41

问题 简述担保法与物权法的适用关系。

选项

答案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物权法。 担保法中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的主要有: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41条、第43条、第76条、第78条、第79条规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生效日期。第49条规定的关于抵押物转让,第54条第(二)项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都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第78条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第82条、84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范围限于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等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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