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选举法,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提出辞职,正确的做法是( )。
(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选举法,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提出辞职,正确的做法是( )。
admin
2016-09-06
27
问题
(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选举法,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提出辞职,正确的做法是( )。
选项
A、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口头提出
B、向本级人大会议主席团书面提出
C、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口头提出
D、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书面提出
答案
D
解析
《选举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据此,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Nm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3条3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请就上述宪
唐朝对大案、疑案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共同审理,称为()
南京国民政府的高等法院设于()
与唐律相比,明律在犯罪与刑罚方面最主要的特点是()
2011年10月,某市F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5月初,高校教师王某通过微博公开其参选该区人大代表的意愿,并公布了个人身份和简历等基本情况。该条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王某参选行为的法
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称为()。
元代的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关是()。
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下列表述不能够成立的是()。
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完善了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0年单选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有()。(2011年多选52)
随机试题
关于流行性出血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下面组合,错误的是
硝苯地平为常用的抗高血压药物,能溶于乙醇,t1/2为2小时。口服剂量为一日3次,每次5~10mg,请设计一日给药一次的口服长效制剂,写出处方组成、制备方法及长效机制。
患者女,35岁,心悸、气短、伴乏力半年,活动后明显。自觉易疲乏,怕热多汗,多食善饥,情绪紧张,焦躁易怒,双手抖动。体检:T:37℃,心率:110~126次/分,Bp:140/90mmHg,双眼突出,瞬目减少,双眼辐辏不良,双侧甲状腺Ⅰ度肿大。该患者可选
某企业拟拆除该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下列叙述中,符合环境保护法要求的是()。
广告:是指为了商业目的,由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或一定形式如报刊、电视、路牌、橱窗等,直接或间接地对自己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公开宣传活动。下列属于广告活动的是()。
以下不属于学生义务的是()
简述赫尔巴特的教学形式阶段论。
《礼记》中有言:“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下面几种说法最能说明这句话含义的是
一位从未在中国生活过的韩国女高中生,通过坚持看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等途径学习汉语,并在汉语演讲大赛中夺冠。这次在韩国全国高中学生汉语演讲大赛获得第一名的李智妍认为学习汉语的难点在于会话。她演讲的主题是“留学生与汉语水平考试”。据韩国《中央日报》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