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3-04-25
30
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它只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一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
B、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大陆的法律制度属于民法法系,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C、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是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
D、《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均不属于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
8
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制定生效的法律。由此可见A项正确。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虽然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大陆的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而且分属于不同的法系,但是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由此可见B项正确。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是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因此C项表述正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是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二者都属于现行国内法,因此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A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系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下列哪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
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
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下列关于公证与仲裁说法不正确的有:
依照《法官法》,法官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具有下面哪些情形,延长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永安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欲出让一幅位于该市北区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华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正拟开发商品住宅小区而需用土地。请根据下列各问中给定的条件回答l至4题:华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取得该幅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取得?()
大地公司欲扩展公司规模,建设一栋办公楼或者厂房,希望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大地公司就有关事宜咨询了关律师,关律师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简要说明商业智能的特点。
人能够感觉最小变量的能力是()。
低钾血症的临床表现为()
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应采取哪些治疗措施
公路工程位于滑坡地段,其工程地质勘探、测试应符合()。
在某量的不确定度评定中,有3个彼此独立的不确定度分量:A类分量u1=s1=10.0;B类分量u2,其分散区间的半宽度为17.3,呈均匀分布;B类分量u3,其分散区间为60.0,呈正态分布(置信概率为99.73%)。B类分量u3为_______。
导游员江某在带团中,因安排超计划购物与旅游者发生争执,当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佩戴导游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的处罚。
与依赖性人格障碍特点不符合的是()。
构成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
下列关于构造函数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