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3-04-25  30

问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它只是一国现行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一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
B、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大陆的法律制度属于民法法系,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C、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是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
D、《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均不属于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8

解析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制定生效的法律。由此可见A项正确。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虽然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大陆的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而且分属于不同的法系,但是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由此可见B项正确。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是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因此C项表述正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是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的,《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二者都属于现行国内法,因此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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