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好,1984年生,2002年6月其父母去世后,给她留下住房一套。同年8月,任小好与王某一见钟情,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举行了婚礼。王某的父母买了一架钢琴作为结婚礼物。两年后任小好生一女儿。以后两人经常吵架,有时王某还拳脚相加,任小好被迫于

admin2013-05-03  21

问题 任小好,1984年生,2002年6月其父母去世后,给她留下住房一套。同年8月,任小好与王某一见钟情,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举行了婚礼。王某的父母买了一架钢琴作为结婚礼物。两年后任小好生一女儿。以后两人经常吵架,有时王某还拳脚相加,任小好被迫于1999年1月到法院起诉解除与王某同居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任小好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B、任小好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C、住房一套、钢琴一架均应作夫妻共同财产
D、法院判女儿由任小好抚养,王某负担女儿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女儿18岁为止

答案1

解析 《婚姻法》第日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此,本题中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A项正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D项错误。由于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BC项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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