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件的分析正确的是:( )。

admin2009-04-23  43

问题 下列案件的分析正确的是:(   )。

选项 A、第二审法院发现胡某盗窃一案的一审是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的,遂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林某、孙某共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林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孙某十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对孙某量刑畸轻,遂仅对孙某的判决提出抗诉,林某没有上诉,二审法院应全案审查。由于林某没有上诉,而检察院抗诉,而二审法院发现对林某也量刑过轻,遂改判无期徒刑
C、赵某、钱某合伙实施盗窃,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某、钱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钱某的量刑过轻,仅就钱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二审审理过程中赵某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但无权参加法庭辩论
D、汪某涉嫌杀妻一案,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法院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仍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案件证据有所补充,但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再次发回重审

答案1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所以A项正确。本题的另一考点是上诉不加刑原则。《高法解释》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所以,B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D项中,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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