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6年)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
(2016年)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
admin
2020-12-08
28
问题
(2016年)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问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答案
B
解析
法律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是可以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不可以反复加以适用,比如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A项错误。义务可以分为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就本案而言,甲和乙作为抚养义务人,他们所对应的权利人是特定的,即享受抚养的只能是特定的小琳,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因此,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B项正确。根据题干,法院的判决使得被告必须履行支付原告抚养费的义务,原告由此享有获得相应抚养费的权利。C项错误。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题干所列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小琳既非原告,亦非被告,她与该诉讼的权利和义务并无关联,换言之,她并未参加到诉讼之中,因此,小琳不是该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7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关于中国缔约程序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74题)
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32题)
甲国公民杰克申请来中国旅游,关于其在中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的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76题)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75题)
甲乙两国边界附近爆发部落武装冲突,致两国界标被毁,甲国一些边民趁乱偷渡至乙国境内。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3题)
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33题)
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第33题)
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不是造血系统恶性克隆性疾病()
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首选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2015年真题】
价、量是技术分析的基本要素,一切技术分析方法都是以价、量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目的就是分析、预测未来价格趋势。()
(2008年卷一第74题)在进行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实质相同判断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教师的表率作用主要体现在()
直接用二进制代码指令表示的计算机语言是()。
WhydoconservationistsinAustraliasupportthepolicyofkillingcats?
Unlikeanyothercreatureonthisplanet,humanscanlearnandunderstand,withouthavingexperienced.Theycanthinkthemsel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