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

admin2020-12-08  28

问题 (2016年)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问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答案B

解析 法律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是可以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不可以反复加以适用,比如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A项错误。义务可以分为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就本案而言,甲和乙作为抚养义务人,他们所对应的权利人是特定的,即享受抚养的只能是特定的小琳,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因此,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B项正确。根据题干,法院的判决使得被告必须履行支付原告抚养费的义务,原告由此享有获得相应抚养费的权利。C项错误。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题干所列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小琳既非原告,亦非被告,她与该诉讼的权利和义务并无关联,换言之,她并未参加到诉讼之中,因此,小琳不是该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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