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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销售宠物食物为其主营业务,公司资产总额为8000万。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欢欢、阿川、阿何、阿勇、蓝蓝五人分别为董事,且皆为该公司股东,请问该公司董事会进行的下列哪些活动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天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销售宠物食物为其主营业务,公司资产总额为8000万。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欢欢、阿川、阿何、阿勇、蓝蓝五人分别为董事,且皆为该公司股东,请问该公司董事会进行的下列哪些活动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admin
2015-09-11
31
问题
天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销售宠物食物为其主营业务,公司资产总额为8000万。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欢欢、阿川、阿何、阿勇、蓝蓝五人分别为董事,且皆为该公司股东,请问该公司董事会进行的下列哪些活动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选项
A、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向股东欢欢设立的四川火锅大饭店提供100万元贷款担保一事,董事会进行了表决,欢欢不得行使表决权
B、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以2500万元收购某办公大楼一事进行表决,因办公大楼为股东蓝蓝的上海亲戚所有,故蓝蓝不得行使表决权
C、欢欢、阿何、蓝蓝三人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以100万元投资于某台湾阿鉴槟榔商店的提案进行表决,并对该提案进行了否决。理由是该槟榔商店为阿川、阿勇二人出资的普通合伙企业
D、召开董事会,就公司拟向姗姗玩具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一事进行表决,该玩具公司董事长恰巧为本公司股东阿何,故阿何自己不得行使表决权,但如果阿何经授权,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答案
C
解析
A项错误,董事会表决的担保事项涉及股东欢欢,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根据《公司法》第16条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B项的错误在于董事会表决的收购办公大楼之提案金额超标,已经超过了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法》第121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权表决。C项正确,欢欢、阿何、蓝蓝三人召开董事会,董事出席人数已过半数,故合法有效。董事会否决投资阿川、阿勇二人出资的合伙企业也是正确的。根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D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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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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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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