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作为共同诉讼处理?( )

admin2013-11-20  35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作为共同诉讼处理?(    )

选项 A、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与丙共同共有的一辆货车撞毁引起的诉讼
B、甲贸易公司借用乙服装厂的合同专用章与丙商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因贸易公司未能履行合同而弓l起的诉讼
C、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由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乙银行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D、个体工商户甲将其服装店租赁给乙经营,乙在经营过程中,因拖欠丙服装厂的服装款而与丙服装厂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答案C

解析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诉讼。选项A,乙丙的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所以,B项属于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选项C,乙银行仅起诉被保证人甲公司,没有一并起诉保证人丙公司。所以,C项不属于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D项属于共同诉讼。所以。C项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g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