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西曼于2004年10月来到我国居住工作,并于2005年8月离境回国。在华期间他获得的下列收入哪些应该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admin2015-09-23  28

问题 英国人西曼于2004年10月来到我国居住工作,并于2005年8月离境回国。在华期间他获得的下列收入哪些应该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选项 A、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当外教每月获得工资6000元
B、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1000元
C、其在英国的出租房屋获得租金5000英镑
D、其在英国购买的彩票中奖20000英镑

答案A,B

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根据第1条第2款和第2条第1款的第五种情形可知A和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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