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舒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致使董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诉法规定,应由如下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 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
舒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致使董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诉法规定,应由如下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 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
admin
2014-07-03
35
问题
舒某、刘某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致使董某死亡的行为,依照刑诉法规定,应由如下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
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
选项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实施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答案
1,8
解析
侦查阶段的律师作用只限于会见当事人,为对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控告,取保候审,以及了解涉嫌罪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d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这个条文,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孽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孽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
2009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
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乙公司持有经某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第15号地块,位于某地区改造范围。甲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
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77,多)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审议立法议案的法定通过人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17,单)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2011—卷一—59,多)
申请人申请公开下列哪一项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2009—卷二—44,单)
甲、乙、丙3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卷二—56,多)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题。(2008延—2—95~97,任)对由王某造成的伤害,张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随机试题
创作冲动的特性是什么?
简述双中心论、四分图论、管理方格理论的基本观点。
在发生经济业务时,单式记账法只在一个账户中登记,复式记账法则在两个账户中登记。
大横属于大陵属于
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的措施不包括
下列选项中关于净现值优缺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路面基层排水系统的组成有()。
A、 B、 C、 D、 D因题目中定义的指针value是指向变量i的,所以直接利用语句MyClass(inti){valuei,newint(i);}对value进行赋值即可。
BrowningApparelCo.To:HeadquartersstaffFrom:DelbertMarion,PersonnelmanagerDate:July25Re:AppointmentofMs.IrmaRo
You_____thatlettertoJames.However,youdid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