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反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利用企业“一套房”平台,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对30.8万家企业的电子商务情况进行了调查。 2012年,调查的30.8万家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8 8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按可比口径

admin2019-09-09  32

问题     为客观反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利用企业“一套房”平台,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对30.8万家企业的电子商务情况进行了调查。
    2012年,调查的30.8万家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8 8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按可比口径,下同)。其中,电子商务销售额同比增长20.1%;电子商务采购额同比增长14.1%。电子商务销售额中,销售给企业(B2B)29 886.1亿元,销售给个人(B2C)4 538.7亿元,分别占电子商务销售额的86.2%和13.1%。

分东、中、西部地区看,有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分别为15 118家、4 496家和2 959家;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为21 341.6亿元、4 653.7亿元和2 829.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9.5%、9.9%和17.6%。

若把表中“仅有电子商务采购”和“仅有电子商务销售”两行(类)合并为一行(类),其第一列为“仅有电子商务采购或仅有电子商务销售”,则该行企业数、占有电子商务活动企业的比重的值依次为:

选项 A、6 498,57.6%
B、6 498,28.8%
C、12 996,57.6%
D、12 996,28.8%

答案C

解析 由表格可知,所求企业数为7 665+5 33l=12 996,所占比重为34.0%+23.6%=57.6%,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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