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愿意以10万元价钱向乙公司购买某设备一套,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内答复。乙公司于7月3日收到该要约,7月12日电话答复甲公司同意,甲公司告知其已经购得该设备了。对此,以下说法哪项正确?( )

admin2014-09-15  60

问题 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愿意以10万元价钱向乙公司购买某设备一套,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内答复。乙公司于7月3日收到该要约,7月12日电话答复甲公司同意,甲公司告知其已经购得该设备了。对此,以下说法哪项正确?(    )

选项 A、要约于7月1日生效
B、合同未成立
C、甲公司可以在7月12日前通知乙公司撤销该要约
D、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本题中甲公司的要约于7月3日到达受要约人乙公司,所以要约7月3日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本题中承诺期限为10日,应自要约发出之日即7月1日起算,所以乙公司的承诺最晚应在7月1 1日达到甲公司。本题中乙公司于7月12日答复甲公司,超过了承诺期限,要约失效。合同未成立,甲公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D错误。《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要约人甲公司要求受要约人乙公司10内答复,即约定了承诺期限,因此其要约不得撤销。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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