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12-13  20

问题 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侦查人员在搜查饯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张某故意伤害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杜某的一些财物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5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退还张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李禁抢劫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李某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D、在对黄某诈骗罪审查起诉中,黄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黄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答案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因此。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因此,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C项正确。《刑诉解释》规定,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决定权属于法院,而非检察院。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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