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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二92题)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二92题)
admin
2019-01-25
37
问题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卷二92题)
选项
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
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第1款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第24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同时,第251条第2款规定:“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故AB均正确。C选项中,被辨认人数只有6名,不符合法定要求,故错误。第25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根据以上法条,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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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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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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