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7-06-05  18

问题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答案A,C

解析 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可知,AC选项的说法符合法条的规定,当选。而国务院总理是由国家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的;都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关于D选项,根据,第(十三)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而不能决定其建置。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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