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dmin2012-03-29  34

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B、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D、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

答案C,D

解析 《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的执行制度,而不是独立的刑罚种类。不能判处死刑就意味着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缓。因此对于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故A选项正确。《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故B选项正确。《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意味着对这两种人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故C、D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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