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情形中,属于自首的是( )。(2011年单选7)
下列情形中,属于自首的是( )。(2011年单选7)
admin
2017-06-14
26
问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自首的是( )。(2011年单选7)
选项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如实交代了杀人事实
B、甲在与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在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派出所打电话,主动交代了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然后出走,不知去向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这构成“自动投案”;“甲如实交代了杀人事实”,这构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A项属于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项,甲仅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同案犯的乙,故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可被认定为自首。C项,甲供述的是乙的诈骗犯罪,与自己的犯罪无关,故不能认定为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项,甲“然后出走,不知去向”,故不能认定为自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F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2008年单选38)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杨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害妇女某甲强行奸淫,之后又强迫其卖淫,案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服刑10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杨某抢劫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杨某又因抢劫他人财物而被逮捕,并如实交代了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法律关系的是()。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
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2010年单选3)
某化妆品厂系私营企业,所生产的护肤产品供不应求。为了增加产量,厂长赵某决定改变配方,增加添加剂。结果,生产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万元。消费者在使用后,程度不同地出现过敏,脱皮等不良反应。在如何确定犯罪主体性质及定罪的罪名上,下列哪些选项
随机试题
结合具体艺术作品论述艺术形象的特征。
房地产市场可以按照()的标准进行细分。
预算应急费是用于补偿()及其他不确定性对项目费用估计精确性的影响。
2008年进入危机后,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主要变化有()。
秦汉时期,中华文化在中国和世界文明史上都有重要地位,表现在()。①开始成为东方文化中心②开始吸收外来文化成就③文化成就开始输出④科技水平居世界前列
为落实“幸福街区”工作,某街道决定打造一条集蔬菜零售、早餐售卖、养老驿站、洗衣店、便民修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幸福小街”,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利服务。假如领导让你负责“幸福小街”的筹建,你会怎么做?
小张一定想报考某中学。因为所有想报考某中学的小学生都参加了该中学举办的冬令营,而小张参加了该中学举办的冬令营。下列哪项判断能够最好地加强上述论证?()
【6】路由禁止HTTP服务,以提高安全性【7】设置ACL,允许192.168.5.1进入conO【8】255.255.255.248【9】192.168.50.0【10】0.0.0.255
Lydia______therebeforeshewenttoNewYork.
Whatisthepurposeofthespeaker?Togivesomeadviceonhowto______abooksto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