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审理过程中发生的哪种行为所占用之时间需要计算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限?
以下审理过程中发生的哪种行为所占用之时间需要计算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限?
admin
2016-01-15
21
问题
以下审理过程中发生的哪种行为所占用之时间需要计算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限?
选项
A、当事人被告李某对管辖权不服提出异议,法院对此作出裁定的时间
B、当事人中共同被告刘某行踪不明,对其进行公告送达所用的时间
C、当事人原告和几个被告达成了协议,以1个月时间作为举证期限这段时间
D、当事人原告提出医疗鉴定请求,鉴定所用的1个月时间
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243条、《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可见本题中的ABD都是不需计算的时间,而C是举证时间,当事人的举证虽然主要是当事人的行为,但这依然算作法院的审理案件期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F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用自己收藏多年的一件明朝瓷器作抵押,向朋友某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鉴于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甲与乙仅仅订立了一份抵押协议,而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但就在抵押协议签订3个月后,甲又背着乙将该瓷器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那么,在借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一栋办公楼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进行重大调整,故提出解除该合同。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一项正确?
秦先生与其妻子去世后,他的5个女儿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小女儿秦五向法院起诉,认为大姐秦一侵犯了她的合法继承权。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秦先生其余的女儿参加诉讼,其中秦二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秦三则未表态;秦四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本案应将谁列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68题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争议而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仲裁员宋某的弟弟是乙公司的部门经理,遂请求宋某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宋某实行回避。而后,回某依法被指定为仲裁员,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将机器设备租赁给乙,乙就该机器设备以甲为被保险人投保了财产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在该合同中:
某电器设备厂在开关、插座等产品上申请注册的“大观”商标,已被核准注册。该厂对“大观”商标享有的权利为:()
债权人对设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mRNA的叙述,错误的是
机体安静时主要的散热方式是
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所形成的资本有()。
在进行建筑欣赏的课程时,教师提前请学生自己在生活中发现、观察、记录好看的建筑,在课堂上进行自主演示讲解,这种学习方法是()。
向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建议实行思想专制主义的文化政策和选士制度的思想家是()。
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根据下表,回答96-100题。全国港口2008年7月货运吞吐总量的同比增长率约为:
下列软件中不支持SNMP的是()。
假定有以下循环结构:DoUntil条件表达式 循环体Loop则以下正确的描述是( )。
ReadthefollowingarticlewhichisaboutthedevelopmentofChinaPost.Thisarticleisdividedintofiveparagraphs.Forqu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