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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就该头耕牛享有的质权自何时起成立? 根据该质押合同,王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王某就该头耕牛享有的质权自何时起成立? 根据该质押合同,王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dmin
2013-12-28
40
问题
王某就该头耕牛享有的质权自何时起成立?
根据该质押合同,王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选项
A、如果在质押期间,该头耕牛产下一头小牛,王某对此享有所有权
B、王某可以使用该耕牛
C、在耕牛因患重病而有死亡危险时,可以要求金虎或金豹另行提供担保
D、在因耕牛移交时未能发现的传染病致使其自己的耕牛受传染时,可以要求金豹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4,8
解析
《担保法》第68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质权人在质押期间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故A项错误,不能选。《担保法解释》第93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来看,除非经过出质人的同意,原则上质权人是不得使用质物的。故B不正确。《担保法》第70条规定:“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该条虽然仅规定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由于质权的设定是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债务人的义务并没有因质权的设定而消灭,故质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并无不妥,故Ct确。《担保法解释》第90条规定:“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故D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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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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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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