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检查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

admin2012-10-15  38

问题 审核“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检查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

选项 A、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酒精生产酒
B、大型葡萄酒厂将自产的葡萄酒销售给另一小型葡萄酒厂,取得了《葡萄酒购货证明单》
C、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烟叶生产烟丝
D、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E、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D,E

解析 选项A是错误的,该项规定在2001年 5月1日已经停止执行;选项B是错误的,境内从事葡萄酒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之间销售葡萄酒,实行《葡萄酒购货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管理。证明单由购货方在购货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销货方凭证明单的退税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已纳消费税退税。即,销售方可以申请退回已纳的消费税,而不是扣除已纳消费税。选项C是错误的,因为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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