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admin
2008-06-12
32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选项
A、丙夜间潜入某妇女房内企图实施强奸,他摸索着往该妇女床前走时不慎踢响地上的脸盆。该妇女惊醒后大呼有贼,丙害怕,迅速逃离
B、丁绑架了妇女张某欲出卖,张某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C、乙为泄私愤欲烧毁一栋办公大楼,于是在楼下堆放木柴浇上汽油,点火后离去,但大楼系钢筋混凝土结构并敷有防火材料,根本烧不着,引火物点燃后自行熄灭
D、甲向检察机关投寄诬告信,捏造马某贪污国家财产5万元的事实,但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后对马某作无罪不起诉处理
答案
BC
解析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A选项中,没有强奸着手行为,即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行为,故为预备;B选项已实施拐卖行为,但事实产生了认识错误,系客观不能而非主观自动放弃,构成未遂不构成中止;C选项属于危险犯,放火罪的既遂标准是独立燃烧说,本案具体情况使此危险不能构成,为未遂;D选项中,诬告陷害罪为行为犯,向司法机关诬告行为即构成既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4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
外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甲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1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2006年卷三第88题)
2017年11月16日,顾某接到某商城销售经理詹某电话,请他帮忙发送商城的销售广告,约定一条短信0.1元。后顾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花1万元购买了伪基站设备,并驾驶面包车携带该设备在市区范围内群发广告。11月20日下午,顾某还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下列成果可否获得专利权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约定检验期。设备运回后,甲即投入使用。使用该设备3年后,甲才发现设备存在隐蔽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下列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就保险合同的分类,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析的规定,下列关于诉的分类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PASSAGEONE(1)Iknownowthatthemanwhosatwithmeontheoldwoodenstairsthathotsummernightoverthirty-fiveyear
肝性脑病患者以意识错乱及行为异常表现为主时属
胁痛肝阴不足证的临床特征是
沿海地区某住宅工程由4栋地上12层,地下1层,结构形式完全相同的单体组成,其中地下室为整体连接地下室。该工程地下水系发达,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有侵蚀作用。屋面设计为不上人屋面,炉渣保温后细石混凝土封面找坡,最上层敷设SBS卷材防水层一道。施工过
下列机构中,具有反相自锁功能的是()。
下列属于讲解员在景区内乘船游览时的工作的有()。
投资:股票
目前现代商业银行最为流行的经营管理理论是()。
下面叙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TheReasonableWomanStandardA)SincethevolatilemixofsexandharassmentexplodedundertheCapitoldome,ithasn’tjustbe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