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8-15
25
问题
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5%的
B、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丹桂公司未告知冯某又将该住宅楼整体抵押给第三人的
C、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D、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丹桂公司拒绝修复的
答案
A,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a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对此,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司考.2014.3.74)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司考.2010.3
下列有关票据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依《海商法》有关涉外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应适用下列什么法律?()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支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以下关于船舶适航性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迟延交付船舶后将迟延情况和船舶预计抵达交船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承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的多长时间内将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随机试题
进行搭接接头(CTS)焊接裂纹试验时,对焊接参数没有规定具体数值。()
下列有关侦查辨认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承包人不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是()。
总分类账户是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计算建筑面积。
所谓互补品,就是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偿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下列各组商品中,属于互为互补品的是()。
2017年,可以说是我国电影发展的重要一年。然而,一些电影从业者认为:中国是电影大国,但不是电影强国。以下各项如果为真。最不能质疑这些电影从业者观点的是:
近日,某些城市上线了“随手拍交通违法“小程序,市民可以将自己拍摄的机动车闯红灯、违停等各类违法行为的照片或者视频,通过该小程序实名上传并进行举报。对于所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相关部门会给予举报人奖励。有专家由此断定,“随手拍交通违法”可以有效扩大交通
A、 B、 C、 B
ThesentencethatexpressesINVITATION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