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为筹建人民广场,决定拆迁规划中所确定的38户住宅,并成立了广场拆迁办公室。由于以宋某为首的38户居民对拆迁决定不服,并未按县政府所确定的日期迁出,于是县政府强制拆迁了以宋某为首的38户居民的住房。宋某等人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

admin2015-11-05  34

问题 某县政府为筹建人民广场,决定拆迁规划中所确定的38户住宅,并成立了广场拆迁办公室。由于以宋某为首的38户居民对拆迁决定不服,并未按县政府所确定的日期迁出,于是县政府强制拆迁了以宋某为首的38户居民的住房。宋某等人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拆迁决定,并赔偿宋某等人的损失。
    问题:
如果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那么该案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由于本案是重大复杂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不宜审理该案。所以本案应移送给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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