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甲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4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乙公司将
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甲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4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乙公司将
admin
2022-09-19
51
问题
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甲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4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乙公司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丙公司施工时未对通行工地的道路设防护措施,行人陈某路过时,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甲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梁某购买了3号楼501号房屋,预交了10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甲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梁某的事实。[首经贸2010年研]
问:
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梁某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理由:房屋作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登记。本案中,甲公司在竣工前将房屋预售给了梁某,但未办理预告登记,因此梁某不能享有预告登记的物权保护。在竣工后,甲公司又将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汪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梁某要求甲公司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v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有人认为:“在合同关系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主体变更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就会发生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效力。”请运用债的变更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甲看到吴某拎着名牌包边打电话边行走,甲趁其不备冲上前去一把夺下名牌包,用力过猛导致吴某摔倒,恰好后脑勺摔到路边石块上死亡。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禁止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未婚生子,担心自己无法养活儿子,于是清晨将儿子包裹好之后放到福利院门口离开,希望得到福利院对儿子的救助。甲的行为()
甲以自己的房屋一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三个月后,甲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各类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派出所所长甲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了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甲通知本派出所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甲行为的定性,错误的是()。
乙自认为甲需要一栋别墅,于是伪称自己是甲的代理人,以甲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丙开发商将一栋别墅以500万元的价格卖与甲。关于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别构酶(变构酶)
蜡疗的主要作用是
龈缘及乳头炎症,不形成真性牙周袋,牙无松动,无骨吸收时应考虑有家族倾向、常表现为深骨下袋应考虑
男性,55岁,慢性上腹痛10年余,3个月来加重伴上腹胀,上消化道造影示胃大弯溃疡。下列处理最佳的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收入中,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的是()。
纵联差动保护不能适用于长输电线路的原因是()。
20世纪30年代帕特森和威廉森出版了《学生指导技术》,初步总结了对学生进行指导的理论和实践,表明在这一阶段学校咨询与辅导的任务室定位在指导。()
A、 B、 C、 D、 D细心观察,找到关键的部分的细节,分析细节的不同,从而得出答案为D项。
在文件系统中,用户以()方式直接使用外存。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MyClass{public:MyClass(){++count;}~MyClass(){--count;}staticintgetCou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