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捡到了一头走失的母牛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一只小牛,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牛,则( )。
甲捡到了一头走失的母牛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一只小牛,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牛,则( )。
admin
2022-05-11
5
问题
甲捡到了一头走失的母牛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一只小牛,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牛,则( )。
选项
A、乙无权要回他的牛
B、母牛还给乙,小牛甲留下
C、母牛、小牛全还给乙,乙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D、母牛、小牛全都归乙,乙付给甲饲养费,但不付配种费
答案
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p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下班驾车回家途中被范某追尾。导致王某的汽车尾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毁坏。王某联系某修车行进行维修,修理完成后,王某前去提车时,修车行要求王某支付,5000元的修理费。王某称:事故责任人是范某,该费用应由范某承担。修车行随即扣留了王某的车辆。对此,下列说法正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对甲公司侵犯丙公司技术秘密的事实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外出倒垃圾,刚好遇见邻居乙外出扔自己穿不下的衣服。甲见衣服成色还不错,遂想从乙手中买下衣服。乙表示,两家都是邻居,关系又好,哪里需要谈钱,遂直接将衣服交给了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30%,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在3月10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
王大爷在小区散步时,被赵女士家的爱犬咬伤了左腿,两人互相争执,王大爷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赵女士赔偿并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送达表述不正确的是:()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行为属于送达行为的是:()
甲遗失一部手机,发布了1000元的悬赏广告。9岁的小萌偶然拾得该手机,因一时找不到失主,就带回家中,准备第二天继续寻找失主。不料当晚小萌父亲在泡脚时使用该手机玩游戏,不慎将手机掉落洗脚盆,手机进水受损。后小萌看到悬赏广告,找到了甲。甲向小萌认领手机时,正确
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18岁男性,平素身体健康,一次剧烈运动后检查发现尿中有蛋白,医生诊断为功能性蛋白尿,那么该男青年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应
小组护理的优点是
全口义齿正中时,上下牙列保持一牙与对两牙相对的关系,以下哪组牙除外
()是贯彻公开审判原则的最主要的形式。
温州江心屿建有东、西二塔,东塔和西塔分别始建于()。
行政诉讼案件移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广告:电视
Butformany,thefactthatpoorpeopleareabletosupportthemselvesalmostaswellwithoutgovernmentaidastheydidwithit
已定义好有参函数f(t),其中形参t是整型量。下面调用该函数,传递实参为6,将返回的函数数值赋给变量w。以下正确的是()。
A—AgriculturalEconomicsB—AnimalScienceC—BusinessLawD—EngineeringPhysicsE—Marketing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