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
admin
2009-11-23
36
问题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面问题。
选项
A、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答案
C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对6个月内的试用期的长短进行约定,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本案劳动合同中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因此,该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使用工业用酒精(甲醇)勾兑白酒,然后仿冒某驰名白酒的商标和外包装,包装出售,足以乱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一行为同时犯数罪?
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时,可以向下列哪些主体发出司法建议?
某企业丙作为一起行政案件(甲不服乙对丙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诉乙)的第三人,丙在一审程序中,因工程事务繁忙,未能提供有关证据,导致一审判决不利于丙。后来乙机关依法提起上诉,丙才重视起来,遂在二审程序中提交了一些证据,对于这些证据,人民法院应怎样做?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行政给付?
甲想杀死同事乙,多次投毒害乙未果。某日甲在单位抽烟随便扔烟头引起火灾,甲在大火中被严重烧伤,乙在大火中丧生,其余同事安全逃生,甲对乙之死亡结果应负何种罪责?
按照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中的费用问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以下为证权证书的是()
在秦朝的刑名中,适用女犯的有()。
随机试题
A、HBsAgB、抗HBsC、HBcAgD、抗HbeE、HBeAg能保护人体,防止乙肝病毒感染的是()
若在牛左侧肋弓区用叩诊和听诊相结合方法,听到钢管音,则提示
【背景资料】某电子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建液晶屏(LCD)生产车间,其生产线由建设单位从国外订购,A施工单位承包安装。A施工单位进场时,生产车间的土建工程和机电配套工程(B施工单位承建)已基本完工。A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要求,与建设单位、生产线
根据船舶吨税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Idon’tknowaboutyou,butIthougtthatfilmwasterrific.B:______Theactionwasgreatandsowasthemusic.
《礼记.中庸》强调:“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求人们通过勤奋学习,学以成性,“变化气质”。这反映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服务的精神的精髓是()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是______。#include<stdio.h>main(){inta=2,b=-1,c=2;if(a<b)if(b<0)c=0;elsec++;printf("%d\n",c);}
WorldAIDSDayisadayto
A—acceptancelettersJ—referencelettersB—adjustmentlettersK—saleslettersC—applicationlettersL—newsreleasesD—collec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