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1-07-05  27

问题 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与舜泰公司的其他债权同等受偿
B、应从舜泰公司的财产中随时清偿
C、齐某只能主张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
D、齐某可主张返还本金20万元和逾期还款的利息

答案B,C

解析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发生的实体性债务,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普通债权,也优先于劳动债权、税款和社保费用,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由于破产是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概括清偿,因此,以破产申请受理日为基准,将所有债权数额确定下来,停止计息,是确保公平的制度安排。停止计息的规则,不仅适用于普通债权,也同样适用于共益债务,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二破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的裁判要旨之所在。由此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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